增值稅減免稅款的會計分錄(增值稅減免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的,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5萬元(一季度為一個納稅期,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宣布,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稅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3%的應稅銷售收入,減少1%的增值稅;適用3%預繳增值稅項目,減少1%預繳增值稅。該政策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我們應該如何操作相應的會計處理?
一、開具發票后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10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9900.99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99.01
二、季度計算
①若季度銷售額超過45萬元,則分為:
借:應納稅-未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②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的,一般發票部分為:
借:應納稅-未交增值稅
貸款:營業外收入
③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的,專用發票部分為:
借:應納稅-未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