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繳納生產經營所得稅
合伙企業如何繳納生產經營所得稅?
(1)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因此作為合伙企業,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
(2)雖然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但合伙企業和個人需要按照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因此,合伙企業每年都需要計算企業的經營收入。法人企業作為合伙人,需要按照分配比例將上述經營收入納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并在法人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即使合伙企業當年沒有分配,合伙企業也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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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合伙合伙人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1)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根據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三)協商不成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以全部生產經營收入等收入。
(四)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第四條。
擴展資料:
稅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個納稅年度的總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和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的個人生產經營收入,5%適用于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收入應稅項目~35個人所得稅按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
申報機關:投資者應當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向企業實際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并將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復制給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