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證據的特征有哪些?(簡述審計證據的概念和特征)
審計證據
1:審計證據的含義
審計證據是指注冊會計師為獲得審計結論和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所有信息,
包括構成財務報表基礎的會計記錄所包含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2: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是審計證據數量主要與注冊會計師確定的樣本量有關的測量(審計證據的數量足以將與每個重要身份相關的審計風險限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
審計證據的適當性是對證據質量測量。相關性和可靠性是審計證據適宜性的核心內容,只有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才是高質量的。
充分性與適當性之間的關系
審計證據的質量越高,所需的審計證據數量就越少。審計證據的適當性會影響審計證據的充分性,
但是,如果審計證據的質量存在缺陷,注冊會計師可能無法通過獲得更多的審計證據來彌補其質量缺陷。
3: 審計程序
一、檢查
檢查是指注冊會計師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的形式存在于被審計單位的內外。記錄或文件審查或審查資產實物審查。
二、觀察
觀察是注冊會計師觀察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程序。
適用性:觀察可以提供執行相關程序或程序的審計證據。
三、詢問
詢問是指注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外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并評估答復的過程。
適用性:一切。
局限性:詢問本身不足以發現識別水平的重大錯誤,也不足以測試內部控制操作的有效性。
四、函證
函證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直接從第三方對相關信息和現狀的聲明獲取和評估審計證據的過程,以獲取影響財務報表或相關披露的項目信息。
適用性:第三方知道的所有事項。
注:不僅要局限于賬戶余額,還要函證與第三方的協議和交易條款,以及背后的協議。
限制:成本高,不一定適用于所有識別。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注冊會計師手動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檢查記錄或文件中數據計算的準確性。
限制:無數據的信息不能重新計算。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以人工方式或使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重新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適用性:測試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分析不同財務數據和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部關系來評估財務信息。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的波動或關系,必要時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值有重大差異。
適用性:在一段時期內存在預期關系且存在數據。
限制:不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一般來說,分析程序獲得的證據可靠性較低。
4:函證
一、注冊會計師應確定是否有必要執行函證,以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作出決定時,
注冊會計師應考慮:
(1)評估認定水平重大錯報風險;
(2)確定函證程序;
(3)實施除函證以外的其他審計程序。
二、函證對象
1.與金融機構的銀行存款、貸款和其他重要信息(兩個應該是一個和);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于銀行存款(包括零余額賬戶和本期注銷賬戶)、貸款和其他與金融機構溝通的重要信息,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表明銀行存款、貸款和其他與金融機構溝通的重要信息對財務報表不重要且重大錯報的風險很低。
如果這些項目沒有實施函證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說明審計工作底稿中的原因。
2.應收賬款(兩個應該是一個或者兩個);
注冊會計師應當除非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財務報表不重要,否則對應收賬款實施函證程序。或函證很可能無效。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取得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
如果應收賬款函不對,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工作稿中說明原因。
3.函證的其他內容
函證通常適用于賬戶余額及其組成部分(如應收賬款明細賬),但不限于這些項目:(1)其他單位保管、加工或銷售的庫存;
(二)應付賬款;
(3)擔保、抵押或質押
(4)或有事項
二、函證程序實施范圍
如果函證程序的范圍是通過審計抽樣來確定的,無論用統計抽樣法還是非統計抽樣法,所選樣本都應足以代表整體。
注冊會計師可以確定從整體上選擇特定項目進行測試。
具體項目可包括:
(1)金額較大的項目;
(2)賬齡較長的項目;
(3)交易頻繁但期末余額小的項目;
(四)重大關聯方交易;
(5)重大或異常交易;
(6)可能存在爭議、欺詐或錯誤的交易。
三、函證的時間
注冊會計師通常在資產負債表日后的適當時間內,以資產負債表日為截止日期。
如果重大錯誤報告的風險評估水平較低,注冊會計師可以選擇資產負債表的適當日期作為截止日期,并從截止日期到資產負債表的截止日期實施實質性程序。
需要考慮設計詢證函的因素
注冊會計師在設計詢證函時應當(1)函證的方式;
(2)以往審計或類似業務的經驗;
(3)擬函證信息的性質;
(4)選擇被證人的適當性;
(5)信息類型容易被查詢者回復。
5:函證的實施與評價
一、管理層要求不執行函證時的處理
當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要求未實施部分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要求是否合理,并獲得審計證據支持。
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要求合理的,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得與這些賬戶余額或者其他信息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若認為管理層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撓而無法實施函證,注冊會計師應視為審計范圍有限,并考慮對審計報告的可能影響。
二、控制函證過程
注冊會計師應當處理函證控制整個過程。
三、積極函證未收到回復時的處理
如果信函以積極的方式實施而未能收到回復,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聯系被詢問者,要求對方作出回應或再次發出詢問函。
注冊會計師未得到證人的回應的,替代審計程序應當實施。
例如:
對于應付賬款的存在,替代審計程序可能包括檢查期后的付款記錄、對方提供的對賬單等。對于完整性識別,替代審計程序可能包括檢查收據和其他存儲記錄和憑證。
在評估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時考慮的因素
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獲得積極的信函回復是獲得充分和適當的審計證據的必要程序,則不能提供注冊會計師所需的審計證據。
注冊會計師未收到答復的,應當確定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意見的影響。
可包括:
1.只能從被審計單位外部獲能從被審計單位外部獲得;
2.存在特定舞弊風險因素,例如,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員工和(或)管理層串通使注冊會計師不能信賴從被審計單位獲取的審計證據。
五、限制性條款對詢價函可靠性的影響
影響回復可靠性的限制條款
1“. 本信息是從電子數據庫中獲得的,可能不包括被查證人擁有的所有信息;
2.這些信息既不準確也不最新,其他方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3.收件人不能依賴函證中的信息。
六、處理不符事項
注冊會計師對不符事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存在錯報,實施進一步的程序檢查,得出正確的結論。
查詢函中指出的不一致事項可能表明財務報表存在錯誤或潛在錯誤。注冊會計師在識別錯誤報告時,需要評估錯誤報告是否表明欺詐。
與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也可能存在缺陷。
有些不一致的事情并不意味著有錯誤的報告。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會認為,查詢函的差異是由于時間安排、計量或書寫錯誤造成的。
6: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分析不同財務數據和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部關系來評估財務信息。
1.用作風險評估程序
在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利用分析程序了解被審計單位和環境?,F階段使用分析程序強制要求。
二、風險評估程序的具體應用
在運用分析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重點關注關鍵的賬戶余額、趨勢和財務比率關系等方面,對其形成一個合理的預期,并與被審計單位記錄的金額、依據記錄金額計算的比率或趨勢相比較。
與實質性分析程序相比,風險評估過程中使用的分析程序的性質、預期值的準確性以及分析和調查的范圍不足以提供很高的保證水平。
三、用作實質性程序
與細節測試相比,實質性分析程序的準確性可能受到各種限制,提供的證據很大程度上是間接證據,證明力相對較弱。
無論是單獨使用還是與細節測試相結合,在設計和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
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①具體實質性分析程序適用于這些識別;
②使用數據的可靠性;
③評價預期值是否足夠精確以識別重大錯報;
④確確定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可接受的差異。
四、用于整體復核
在審計結束或臨近結束時,使用分析程序的目的是確定財務報表是否與之相反
被審計單位的理解是一致的,注冊會計師應圍繞這一目的使用分析程序。
在總體復核階段執行分析程序,所進行的比較和使用的手段與風險評估中使用的分析程序基本相同,
但目的不同。
在整體審查階段實施分析程序,主要是強調和解釋財務報表項目自上次會計期間發生的重大變化,以確認財務報表中列出的所有信息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理解一致,并與注冊會計師獲得的審計證據一致。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實施時間和重點不同,數據的數量和質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