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和發放工資的分錄(企業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分錄)
如果企業員工的工資出錯,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因此,在支付工資時,每個會計師都會努力避免出錯,但是在計提和發放工資時,大家很容易搞混會計分錄。這種錯誤應該如何避免呢?
計提工資
工資主要有四個功能:有些已經發生但沒有實際支付的費用可以提前計入賬簿;部分保留貨物或減值貨物需要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準備;部分應付賬款的金額可以估計并計入賬戶;其他預期項目。
發放工資
發工資一般是指企業上個月向員工發工資。雖然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當在當月支付當月的工資,但事實上,會計工資必須等到本月結束,因此當月的工資只能滯后。
簡單來說,工資是提前發工資或者獎金,一般是指上個月的工資。
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如果是工資計提,應該做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如果用于銷售,寫銷售費用);貸款-工資-工資。
計提社保時,會計分錄是:借-管理費(同上);貸款:應付員工工資-社保。
工資計提后下個月發放時,會計分錄應該這樣做:
發工資時:借-員工工資-工資;貸款-員工工資-社會保障/應納稅-個人所得稅/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提交社會保障時:借款-員工工資-社會保障;貸款-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提交個人所得稅:借款-應納稅-個人所得稅;貸款-銀行存款。
你還不清楚如何寫工資計提和發放的會計分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