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出售金融資產是什么意思(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哪些)
出售金融資產是一種金融資產,那么出售金融資產與其他金融資產有什么聯系和區別呢?
金融資產可分為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賬款(4)出售金融資產。1和2小邊整理了相關知識,3很簡單,那么什么是4呢?
簡單地說:確定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以外的金融資產,不計入公允價值和當期損益(1)。與其他金融資產相比,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市場上沒有報價,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準確地計量。
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變更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一些相似之處,但也有所不同。(1)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價格,不計入當期損害朋友。(2)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更不計入當期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
還應注意: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支付的價款包含已經到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時,應計入應收項目。
(2)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金融資產時,取得的價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計入投資收益;同時,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的累計金額應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4)符合條件的出售金融資產,可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賬款。但一旦分為貸款和應收賬款,就不能再重新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