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公式(會計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的公式)
年總和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期凈殘值后的余額,乘以固定資產仍可使用壽命的分子和預期使用壽命的總和。它的計算方法相對簡單,但很麻煩。
分數逐年下降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仍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假設使用年數為n年分母為1 2 3 …… n=n(n 1)÷2.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總和法計提,體現了會計的謹慎原則。
舉個例子:
原值78000元的設備,預計殘值2000元,預計4年,試用年總和法計算年折舊金額。
年數總和=1 2 3 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 (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可以看出,它的計算過程確實非常簡單,但它需要逐年計算,這更麻煩。這里介紹了年總和法的計算方法,我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